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研究并批复同意,2018年4月,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全国轻工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最终确定第二届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如下:
1、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主任委员单位继续由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承担。
2、秘书处
(1)秘书处承担单位设立的原则: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在行业内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有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资金和办公条件,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的会计机构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能够将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日常工作;国家标准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2)秘书处承担单位
秘书处承担单位继续由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即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担,在两届期间始终把秘书处工作纳入公司工作计划。人力财力到位,使秘书处工作有序开展。
3、副主任委员设立的原则及承担单位
(1)副主任委员设立的原则
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应是发制品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或主要检测机构之一,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其主要技术专家或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拥有丰富的发制品生产加工经验;在发制品领域内拥有丰富的检验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与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
副主任委员承担单位共有三个,分别是: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副秘书长设立的原则
副秘书长设立的原则:副秘书长由相关单位技术专家担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热衷于本行业标准化工作,且在协会、检测机构工作者优先。
5、委员产生的原则、人数及各方比例
委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单位、团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
第二届委员任职期间,于2018年4月按《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对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委员共36位,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委员汇总表
第10届中国发博会
The 10th China International Hair Fair
8月29日—31日
中国·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
25000㎡展览面积,1000个展位
30000名专业观众,4大主题活动,30场活动
全面展示全球发妆(假发)、美发用品、养发育发、植发等
与头发相关的最新产品与技术
汇聚全球上百个国际发业大牌,中、美、英、印、日、韩等
国内外共1000多家发业企业
见证中国发博会10年,发业同仁携手共进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