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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技能争霸赛《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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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技能争霸赛《比赛规则》 2019-05-17


 



各职业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理论知识比赛采取限时闭卷笔答方式,时间90分钟,美容师和美发师的试卷由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出题,半永久美妆师的试卷由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统一出题;实际操作比赛要在比赛现场依据有关技术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际操作比赛内容分别为:


 


 



标准卷杠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4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标准卷杠造型。

2. 湿发:选手带着模特走到指定的操作位置。比赛执行总监给三分钟打湿头发。如果头发不够湿,赛场监督和协理会再次打湿。

3. 分区:不可为模头分区。

4. 标准:全头最少54个卷发杠,少一根扣2分,多了不加分;排列整齐,平整光滑,实用性强;发片大小均匀,与杠具比例相等,不窝发稍;不挤杠、不翘杠、皮筋一字对口。

5. 修剪:比赛开始前可为模头进行修剪,但长度不少于20cm。

6. 发品: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7.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女士短发潮流修剪造型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5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女士潮流短发修剪造型。

2. 湿发:选手带着模特走到指定的操作位置。比赛执行总监给三分钟打湿头发。如果头发不够湿,赛场监督和协理会再次打湿。

3. 颜色: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最后发型的色彩必须和谐,并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 工具:禁止使用电推剪。

5. 修剪:比赛开始前,全头各区域的头发长度最少8厘米。头发必须不能提前修剪或提前造型。整个发型的修剪必须在允许的时间内完成。赛场监督将检查规则是否被遵守。

6. 发品: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7.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创意盘发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4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女士创意盘发发型。

2. 湿发:比赛开始前,执行总监下达梳开头发指令后,选手把模特或模头的头发梳开,并梳向后面。监督委员会将检查这些指令是否被遵守。在允许的比赛时间内,选手可以打湿头发、修型、吹风或造型。

3. 颜色: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最后发型的色彩必须和谐,并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 发片:

(1)使用最少1片,最多3片发片,但必须不能提前造好型。发片必须梳直,不做任何准备地平放在桌上,等待监督梳开检查。

(2)每一个发片的直径必须在任何方向上不超过(5厘米)。

(3)发片的头发长度自定。

(4)发片必须和谐地与发型结合,但不能被剪成几片。发片只能在比赛时间内被梳理造型。发片不能覆盖超过40%的头部表面。选手在比赛中可以用剪刀清理发尾。

5. 接发:最多可以使用20%的独立接发发束来增加发量、发长和突出的颜色。必须在赛前做好。禁止使用双束发条。禁止带夹子的接发,所有的接发必须以接头固定。

6. 支撑物:禁止使用任何种类的支撑物。

7. 发饰:禁止使用由头发或类似纤维制成的饰品和整个假发套。监督委员会将检查这些规则是否被遵守。

8.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女士长发修剪造型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5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女士时尚修剪造型发型。

2. 湿发:选手带着模特走到指定的操作位置。比赛执行总监给三分钟打湿头发。如果头发不够湿,赛场监督和协理会再次打湿。

3. 颜色: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最后发型的色彩必须和谐,并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 工具:允许使用所有的造型工具及发品。

5. 造型:赛场修剪不少于3cm以上;整体造型饱满,纹理均匀。发丝流畅;发型向上部分不得超过整体20%

6. 评分标准:

(1)修剪造型40%:发型时尚,具有创意性。

(2)整体造型60%:整体造型自然搭配和谐,符合发廊沙龙消费需求。

7. 接发:禁止添加假发条

8.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中长吹风造型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4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中长吹风造型发型。

2. 湿发:选手带着模特走到指定的操作位置。比赛执行总监给三分钟打湿头发。如果头发不够湿,赛场监督和协理会再次打湿。

3. 颜色: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最后发型的色彩必须和谐,并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 工具:不得使用夹板、浪板、电卷棒,只允许使用风筒、滚梳等吹风工具

5. 造型:发帘波纹造型,与后面衔接自然;整体造型饱满,纹理均匀。发丝流畅。

6. 发品: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7. 接发:禁止添加假发条。

8.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男士复古油头部落雕刻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60分钟)

1. 款式:选手将表现男士复古油头+部落雕刻造型。

2. 湿发:选手带着模特走到指定的操作位置。比赛执行总监给三分钟打湿头发。如果头发不够湿,赛场监督和协理会再次打湿。

3. 颜色:可以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最后发型的色彩必须和谐,并被大众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 标准:整体发型表现刘海上梳的设计 + 两鬓角剪短的发型,剪吹造型要体现阳刚之气,梳理整齐突出技术功底。

5. 修剪:赛场修剪不少于2cm以上,整个发型的修剪必须在允许的时间内完成。赛场监督将检查规则是否被遵守。

6. 雕刻:突出技术功底,体现立体感,图案自定。

7. 发品: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8. 罚分:选手不遵守规则会被赛场监督根据罚分表处以罚分。



(头模,参考图例)



白纱新娘化妆(真人模特)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60分钟)

1. 选手自带真人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2. 选手自带符合主题的模特服装,风格款式不限,体现时尚并创意新娘特点。

3. 颈部以下的粉底可以在进入赛场前打好,发型可以在进入赛场前做好。

4. 面部眉型可提前修好,除此外,面部不允许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70%:

1. 粉底厚薄均匀,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2. 化妆技法新颖独特,有创意感。

整体造型30%:

1. 整体造型构思新颖,风格独特,个性鲜明。

2. 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整体协调,符合命题要求。



创意新娘化妆(真人模特)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60分钟)

1. 选手自带真人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2. 选手自带符合主题的中国古典特色模特服装,风格款式不限,体现时尚并创意新娘特点。

3. 颈部以下的粉底可以在进入赛场前打好,发型可以在进入赛场前做好。

4. 面部眉型可提前修好,除此外,面部不允许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70%:

1. 粉底厚薄均匀,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2. 化妆技法新颖独特,有创意感。

整体造型30%:

1. 整体造型构思新颖,风格独特,个性鲜明。

2. 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整体协调,符合命题要求。



UV甲油法式甲(模具)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60分钟)

1. 现场制作:十个甲片。

2. 赛项内容:甲油胶整甲黑色打底,画白色法式边。

3. 指甲主体必须使用甲油胶产品(任何品牌的黑白色甲油胶、底胶、封层胶),要求本甲,不可使用任何指甲贴片、水晶、光疗指甲延长产品。

4. 比赛现场可以使用不超过36W的专业美甲光疗灯。

5. 不可使用任何指甲配饰。

6. 打磨、抛光仅可用手工工具,不可使用电动打磨、抛光仪器,不可使用任何亮油、功能油及营养油。


评分标准:

一、Uv甲油法式须符合国际标准法式甲的基本要求:(10分,每小项2分)

1. 自然甲体必须以黑色打底。(2分)

2. 指甲形状只可以做成方圆,长度比例协调匹配,形状对称一致。(2分)

3. 指甲必须是本甲,不可做任何形式的延长。(2分)

4. 甲油胶法式弧度清晰一致,两边对称,无高低之分。(2分)

5. 甲油胶颜色均匀,无气泡、无凹陷,边缘无缺损。表面光滑平整无划痕,指甲边缘细致不粗糙。(2分)

二、组合,配合:底色均匀,色彩饱满,法式弧度柔和自然。(10分)

三、构图:构图合理,法式弧度一致,符合视觉审美规律。(10分)

四、细节:线条流畅,弧度无高低之分,手法细腻。(10分)

五、视觉效果:对视觉有强烈的舒适简洁感。(10分)

六、创意:突出主题。(10分)

七、色彩:色彩协调,颜色分明。(10分)

八、主题:主题鲜明突出,贯穿于十指。(10分)

九、技艺技巧:技术娴熟,手工精美,有一定技巧难度。(10分)

十、整体印象:画面干净清晰,无指纹及其它脏污痕迹,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10分)



延长光疗树脂彩绘甲(模具)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100分钟)

1. 现场制作:五个甲片(赛前完成模特左手光疗延长树脂甲及彩绘)。

2. 赛项内容:以“中国风”为主题进行光疗延长彩绘创作。

3. 指甲主体必须使用光疗产品(任何颜色的光疗延长胶、光疗模型胶、光疗封层胶)以独立延长的方式制作光疗树脂延长甲,不可使用任何指甲贴片、水晶产品。

4. 比赛现场可以使用不超过36W的专业美甲光疗灯。

5. 仅可使用大赛允许的指甲配饰:镭射亮粉、彩胶、专业指甲彩绘颜料(丙烯类、水粉类)、专业指甲彩绘笔、专业光疗笔。

6. 十指均要有彩绘图案,每指彩绘面积不可超过指甲总面积的1/2。

7. 参赛作品不可抄袭前人作品,不可拷贝已注册的形象标志(如动画人物等)。

8. 打磨、抛光仅可用手工工具,不可使用电动打磨、抛光仪器,不可使用任何亮油、功能油及营养油。


评分标准:

一、主体光疗树脂甲须符合国际标准光疗树脂甲的基本要求:(10分,每小项2分)

1. 自然甲体与游离缘比例不超过1:1。(2分)

2. 指甲形状可以做成方形、菱形、尖圆形,长度比例协调匹配,形状对称一致。(2分)

3. 指甲前缘厚度均匀、端正。(2分)

4. 侧视弧度呈抛物线,弧度均匀,十指最高点一致;侧边缘线与甲裂壁保持同一直线,细致不粗糙;正视拱度清晰一致。(2分)

5. 铺胶均匀,无气泡、无凹陷、无溢胶,边缘无缺损。表面光滑平整无划痕,指甲边缘细致不粗糙。(2分)

二、组合,配合:主次色调搭配和谐;底色均匀,色彩饱满,过渡色柔和自然。(10分)

三、构图:构图合理,主次、虚实、明暗应用合理,符合视觉审美规律。(10分)

四、细节:线条流畅,设计精巧,手法细腻。(10分)

五、视觉效果:对视觉有强烈的震撼力和吸引力。(10分)

六、创意:创意新颖,突出主题,敢于创新。(10分)

七、色彩:色彩协调,层次分明。(10分)

八、主题:主题鲜明突出,贯穿于十指。(10分)

九、技艺技巧:技术娴熟,手工精美,有一定技巧难度。(10分)

十、整体印象:画面干净清晰,无指纹及其它脏污痕迹,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10分)



面部美白护肤(模具)

面部抗衰护肤(模具)


比赛要求:(比赛时间:60分钟)

选手自备各项操作工具


评分标准:

1.准备工作充分,消毒彻底,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淡妆上岗,工装整洁,双手干净、无甲油,不能留长指甲),产品符合所报项目。

2、产品必须为“美白、抗衰系列产品—洁面乳、紧致水/美白水、精华原液、按摩膏、膏体面膜(水洗面膜)、乳液、面霜、面膜粉、卸妆产品”,酒精;用具为“一次性床单、三条毛巾、一次性洁面巾、洗面盆、调膜碗、调膜棒、面膜刷、面膜扣、棉棒、卸妆棉”,产品、物品摆放规范,检查设备安全。

3、卫生消毒:器具和美容师双手的消毒到位。

4、洁面:操作程序和方法正确,要有水检的过程,清洁彻底。

5、皮肤检测及护肤品的选择:肤质判断正确,正确选择护肤品。

6、按摩:取穴准确,按穴速度、节奏平稳,力度适中、有渗透力,按摩手法准确。

7、面膜:要求软膜粉;面膜膏(水洗膜)作为底膜,然后涂抹面膜粉,调膜动作熟练,膜面光滑均匀,清洗干净。

8、保养:保养程序正确熟练,家居产品涂抹到位。

9、操作程序准确,动作舒展、姿势优美,结束工作规范、认真。



半永久美妆师


1. 美妆眉组—雾眉组、线条眉组(模具)

2. 美瞳线组(模具)

3. 美唇组(模具)


比赛标准:(比赛时间:30分钟)

1. 选手按比赛规定时间报到,并做好准备工作,如违规视为自动弃权。

2. 选手必须佩带选手证方可进入比赛现场,参加比赛。

3. 遵守赛场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或不服从,将酌情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

4. 必须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脸模;工具及材料自备(品种不限),必须使用托盘;必须穿着无尘服,佩戴无尘帽、口罩和手套(组委会提供);保持操作台干净整洁。

5. 遵守比赛要求,保持赛场安静,按时完成操作,尊重评判员。



奖励办法

1. 凡参加本次技能争霸赛美容师/美发师项目的选手,只要参赛并且理论考试成绩及格的,均可获得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中级美容师、美发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凡参加本次技能争霸赛半永久美妆师项目的选手,只要参赛并且理论考试成绩及格的,均可获得由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半永久美妆师证书。

3. 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参赛费用

1. 美发师项目:800元/人;

2. 美容师项目:800元/人;

3. 半永久美妆项目:1300元/人。


参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 各参赛队需做好与组委会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传达落实组委会的各项要求,认真领会有关文件及规程,并履行好职责。

2. 做好参加全省技能争霸赛等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参赛工作的动员及选手的选拔工作,制定选手的训练计划,落实训练任务。

3. 组织选手认真学习《参赛选手须知》,教育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

4. 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如遇突发事件,应协助执委会处理,以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选手须知

1. 选手和模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佩戴筹备组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否则将取消资格。

2. 选手必须按赛程时间检录,并按抽签顺序入场,迟到15分钟不准参加。

3. 选手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统一进场和退场。必须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通讯工具、摄像器材带进赛场。

4. 选手所需用品、用具自备,电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

5. 选手在比赛中不得走动和交谈。

6. 比赛结束前10分钟主持人员会有提示。如提前完成作品,应举手示意,但不可以提前离开赛场。

7.宣布比赛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否则将受到处罚。

8. 未得到模特展示的指令,模特不准做任何表演动作。

9. 请注意比赛指定产品的范围,违规者将被扣分。


联系方式

电话:

024-25877920、25606377、25616798、85859967


联系人:

唐道贺(13897989399)

陈宏璋(13082485936)

杨    冰(15004049313)

刘    红(15541529633)  

王    阳(1394040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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