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
上海市委员会
沪人社职〔2020〕235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工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各有关企业(集团),各市级行业协会,各中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30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24号)的有关要求,本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紧紧围绕“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重点产业、核心区域发展的目标任务,更加聚焦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 强化“四大功能”、提升“三大产业”的需要,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以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筹备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打造竞赛品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覆盖广泛的竞赛活动,为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2020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竞赛组委会”),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单位组成。市竞赛组委会负责全市竞赛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以及市级一类大赛的组织工作。市竞赛组委会设市竞赛办公室,负责全市竞赛的总体方案落实、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市竞赛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活动内容
(一)市级一类大赛
市级一类大赛是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的、面向全市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本年度设2020年上海市第二届“四大品牌”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四大品牌”技能大赛)一项赛事,包括“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等专场比赛。各专场比赛均设置正式比赛项目和展示型比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发布。
(二)市级二类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是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有关企业(集团)和市级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主办的、面向本区域、本行业(企业)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在市级二类竞赛目录范围内,编制相应的竞赛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报市竞赛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各竞赛活动统一冠名为“2020年上海市XX区(或XX集团、或XX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三)其他竞赛活动
各区、行业主管部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有关企业(集团)和市级行业协会除了举办市级二类竞赛以外,还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
四、奖励措施
(一)名次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布局规划和组织协调,成立竞赛组委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步推进各项竞赛工作,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二)务求实效,提升办赛水平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确保竞赛技术质量。要严格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结合生产服务实际需求,做好竞赛命题工作。要建立健全竞赛监管制度,推动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合资源,落实配套政策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制定竞赛激励政策,扩大竞赛社会效益,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个人组织参赛的积极性。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健全办赛投入机制,为竞赛组织提供所需的保障。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学生、各类劳动者参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六、经费支持
(一)各区要统筹安排财政经费,并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七、其他
以上各竞赛活动具体事项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