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4年杭州市商贸服务业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拉开帷幕
2024-05-20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委“新春第一会”部署,全面加强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商贸服务行业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为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培养商贸服务人才。
本次竞赛由杭州市商务局牵头,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由杭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杭州市旅贸工会承办,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1、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美发师
2、竞赛安排
竞赛组委会在7月30日前完成岗位大练兵和技能竞赛工作。
3、竞赛要求
1、层层发动。
开展广泛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要求岗位大练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在此基础上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确保参加员工的广泛性和参赛选手的质量。
2、严密组织。
由各竞赛组委会设立的技术工作组(含裁判)、监督组(含主办单位相关人员)、仲裁组成员需事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保竞赛公平公正性。
3、确保实效。
通过技能竞赛活动,有力促进我市商贸服务业服务业技能水平的提升。
4、竞赛规则
竞赛命题标准以国家职业资格美发师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美发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部分的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
本次竞赛以《美发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采用闭卷机考的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该成绩按照30%折算计入总成绩;操作技能分两项:男士商业修剪和女士新娘盘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该成绩按照70%折算计入总成绩(男发头模成绩35%,女发头模成绩35%)如技能总成绩相同,则以男发头模成绩高的名次在前。
折算后的理论知识成绩与操作技能成绩相加得出总成绩。参赛选手理论和操作成绩双合格参与排名,个人名次及奖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参赛选手均为单独比赛。
5、参赛方式
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分别组织代表队参加竞赛。
各区、县(市)商务部门、总工会(产业工会)可联合或单独开展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开展技能竞赛选拔的区推荐参赛人数为10人,没有开展选拔赛的推荐人数减半。开展技能竞赛选拔的县(市),可推荐参赛6人,没有开展选拔赛的推荐人数减半。
各竞赛队均不得指定、委托或接收中介机构组织竞赛报名。
6、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须是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户籍证或居住证的;
2、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所涉行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已获得国家、省、市人社部门授予的技术能手除外)。
7、表彰奖励
(一)荣誉
1、奖项设置
市级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50%,由杭州市商务局颁发奖状证书。
2、技术能手认定
赛项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为“杭州市技术能手”,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已有“杭州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荣获三等奖的选手,第4至第6名由杭州市总工会授予“杭州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各赛项产生“杭州市商贸服务业技术标兵”1名(从获得第1名的人选中推选),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双合格人员的10%推荐“杭州市商贸服务业技术能手”若干名(包含标兵),由杭州市商务局授予相应称号。
(二)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以组委会名义、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各赛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核发相应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核发相应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核发低等级职业证书,已有同等级职业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如有新政策调整,根据国家标准最新发布为准)。
获得以上奖项和证书的选手须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均合格。
(三)颁发奖金
按杭州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若今后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四)其他奖励
协会将为参加竞赛没获奖的选手颁发优秀选手证书。